今天(10/1)財委會逐審議
因「警察加薪」而傳召處長之方式
事源「公務員薪酬調整」項目
我們一再促分拆「警察加薪」獨立審議
免因警方爭議而與全體公務員攬炒
惟政府不理 又拒派警方代表出席
本來財委會因建制派佔多數
理應話過就過 豈料因政府拒派員出席
而引申民主派議員引用傳召權
因傳召權從未被引用過
故現需討論「如何引用傳召方式」
項目由2019年尾審議至今天
未知能擋多久 但能擋多久就多久
畢竟過去半年 香港人因警暴而有多慘?
再跟我們說 警察OT錢竟高達九億五千萬?
未知今天會議最後如何
但我們要繼續團結抵擋
民主派同事們 加油